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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政府指导的企业拆迁也称为企业政策性搬迁,根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符合政策性搬迁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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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针对企业而言的包括私营企业。但对独资、私营合伙企业、不征企业所得税,只按照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地区的政策不同。有些地方应该纳税,有些地方不应该纳税。详情请咨询当地税务局。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达成补偿协议。
: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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