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海申请保障房条件如下:1.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
保障性住房要就具备什么申请条件?具体如下:第二十条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二)家庭收入(资产)情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四)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五)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声明同意接受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的调查核实。
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房购买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东莞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两种,一种是廉租住房保障一种是经济适用房。 东莞市政府正式下发了《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明确提出了东莞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程序等。据两《办法》,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实行实物配租、租金核减和房屋修葺等方式。两《办法》将于2008年8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11年7月31日。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数之下;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的10倍数之下;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未享受过以下优惠政策:1、购买过农民公寓;2、在解决农村住房难中享受过集中建房和泥砖房改造政策。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二)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三年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5倍数之下;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的20倍数之下;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3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4,929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