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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企业要改为股份制需要准备并携带相关资料,然后去当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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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部关系下的识别标准。采用外观主义标准及其原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引起的法律纠纷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属于公司外部纠纷。在确定股东身份时,应当适用公众信任的外观标准,即根据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文件确定其股东身份。《公司法》规定够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行为或者文件主要包括股东的出资行为、以股东名义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本法所谓个人独资企业,是指根据本法在中国国内设立,由自然人投资,财产由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根据该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不能增加企业性质(必须重新处理为合作企业)的股东,因此个人独资企业要增加股东,必须通过一定程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作企业。个人独资公司增加股东需要向工商局申请变更公司性质,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交申请,注销现在的公司,重新注册公司,增加股东。根据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进行变更即可。必要的资料有变更登记申请书的指定委托代理证明书的公司章程修改原稿或修改案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的正式复印件等。
区别:股东决议是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东决议。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议要称作股东决议。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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