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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连续旷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依法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拿失业保险金。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所以是可以领取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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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一、因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二、领取失业保险,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主要看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非因本人医院中断就业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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