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签订劳动合同会的好处如下: 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务关系的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提供劳务的一方在工作过程中虽然也要接受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但并不受用人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的地位处在同一个平台上,而劳动关系中的双方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劳动者可以采取如降级、撤职和解除劳动关系等处分,这是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最重要区别。双方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双方形成劳务关系,而非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与社保之间并没有什么绝对联系。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一个法定的强制义务,也是国家强制性的要求。《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产生关系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依据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用人事实或者订立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务关系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签订劳务合同产生的;二是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中,单位与劳务提供者是平等民事主体的关系;三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对外以用人单位名义进行工作,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工作,责任由自己承担;四是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劳务关系更稳定,报酬形式多表现为按月发放工资的形式,而劳务关系多表现为计量计酬、及时清结的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3人已浏览
507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