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设立协议又称发起人协议,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确立公司的基本性质和结构,明确各自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而订立的有关公司各项设立事...
公司设立协议的目标与公司章程一致,都是为了设立公司。两者在内容上往往有相似或相似之处,如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出资与比例、出资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为准,因此目前的状况对您是极为不利的。您可以要求您的合作方履行设立协议。但是也需要搜集证据:一是您出资的证据,您的注资额是多少,如果出资额比例是50%,那么应该是可以变更的。二是如果对方承诺是给您干股,那么属于股权赠与,他需要兑现,继续转让45%的股权份额给您。协商不成,您可以根据设立协议起诉现有其他股东,法院判决后,根据判决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以重新划分公司的股权比例。我们是专业公司商务律师,您也可以和我电话联系,或者到我的博客空间查阅有关法律资料。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当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