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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所在的单位未按规定为您缴纳养老保险费,依据《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单位与个人...
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的通知 京人社办发〔2009〕78号颁布时间:2009.06.30 各区县劳动合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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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亲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因故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按补申报手续办理。由其父母写出申请报告,说明未及时申报原因,送交办证中心主任审核后方可办理申报手续。办理出生登记,应持下列证件证明:(一)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后办理;(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三)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四)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持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无《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持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五)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一)、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后办理;(二)项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六)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住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
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125号)之规定,无论是本市农村户口还是外地农民工,只要是与单位形成了合法有效地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其上保险。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养老金的。通常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走诉讼程序,赢得几率很大。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缴费费率1%。工伤保险费计算的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现在大家知道了吧,农民工用人单位会为其进行保险,如若出现意外状况上面有写到,参保的农民工同志可以享受的参保待遇还是很不错的,而且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计算公式大家也都了解了,根据自己的工资、保险期限、合同工期天数缴费人次等按照费率以后大家就可以自己进行计算了,很方便、很重要对吧。如何来确认到自己的报销范围保障自己的利益,这样我们自己就可以再事情的时候进行参考和考察了呢。关于投标时北京市农民工工伤保险保费是怎么计算的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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