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主要的干部,都是早上8点-12点下班,下午1点上班-5点下班。注意,监狱上班有三种人,有以下差异: 一、基层民警,这类没有双休日,是...
警察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8:30开始,下午6点下班。与其他政府机构的工作时间相似,警察的工作时间分为上午8点到12点和下午2点到6点。不过,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而且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也是可能认为为工伤的。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删除了原来《试行办法》中规定的,但是《试行办法》并未废止啊,其仍然还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对“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工伤”也不太合理,现实中有有可能回出现以下情况,导致全身瘫痪,象这种情形能认定为工伤吗,职工突发疾病如果没有死,完全可以利用现代的先进医疗手段,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有这样一个规定:“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尽力使职工抢救过程拖过48小时——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脑死亡的鉴定标准,因此在技术上要达到这一点并非难事,视同工伤。”在实践当中?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我碰到这这么一个案例,说有个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突发脑出血:“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虽然以前《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第4款曾规定,如果单位为了不让患病职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是前提条件,工作原因是核心。但是在工伤认定中,具体个案可能千差万别,时间、空间、因果关系标准的运用存在的一些不确定性。比如,中午休息时间在食堂就餐发生事故的;上下班前后在厂区内发生事故;有证据证明职工在非工作时间、地点发生的事故系因超时、超负荷劳动而心身疲惫所致,可否认定为工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空界限较模糊、因果联系较松弛时,工伤事故的定性将变得十分微妙,根据我们经验认为应适用“归因推定”法加以判定:凡没有证据否定伤害事件与职业活动之间有因果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害因素后,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类的案子,最重要的处理方案中,要注意两点:1.收集足够的证据,合理设计工伤认定方案,要在同工伤认定部门沟通上尽量要摆事实,讲道理,婉转的把认定工伤的理论依据呈现给工伤认定相关人事.2:查实工伤认定地区和相邻地区的地方法规,规章和已有的案例,做到有法可依,必要的时候要组织专家会诊,出法律专家意见书。
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经劳动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的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rrr《社会保险法》r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r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rr国务院r《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r国发[1995]6号r附件二r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r一、基木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r(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人已浏览
51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