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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行政机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触犯法律的...
被征收人对市政府征收房屋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可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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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行政机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触犯法律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3、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4、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以确保房屋征收能够依法进行。
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行政机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触犯法律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3、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4、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以确保房屋征收能够依法进行。
对于国有土地的住宅,征收者在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土地的住宅征收和补偿条例》规定的手续进行,依法履行征收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价、保证补偿费用全额到达、专用费用等手续后,依法进行征收决定和公告,公告必须明确记载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如果被征收人对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起诉期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的案件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审判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一些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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