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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查阅、复制权《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
股东查阅、复制权的诉讼《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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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定义是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文书等相关的会计原始凭证和文书、记录进行查阅的权利。复制摘抄权是可以依法进行复制与摘抄的权利。
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规定如下: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依法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且除了对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外,其他的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都可以进行查阅和复制。
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定义是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文书等相关的会计原始凭证和文书、记录进行查阅的权利。复制摘抄权是可以依法进行复制与摘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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