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是否应征收遗产税仍在讨论中。目前面临以下困难:(1)我国个人财产普遍不多,可以征税的遗产非常有限;(2)我国尚未建立全面的财产登记制度、...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遗产税的计算公式: 应征遗产税总额=应征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别应纳税遗产净额(元)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1、不超过50万的部分10%0 2、超过50万至200万的部分20%5万 3、超过200万至500万的部分30%25万 4、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40%75万 5、超过1000万的部分50%175万 二、遗产税征收类别 1、总遗产税制。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价值课税,以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为纳税义务人。 2、分遗产税制。这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将遗产分给继承人,然后就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课税。纳税义务人是遗产继承人,税负的大小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疏关系而定。 3、混合遗产税制。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先征收遗产税,税后遗产分配给各继承人时再就继承人的继承财产额征一次继承税。
湖南新闻网消息据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报道,湖南财政厅官网12月31日发布湘财税〔2011〕92号文,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湖南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调至月销售额20000元,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此次提高两税起征点,个体工商户受益最大。”湖南大学财税系教授罗宏斌表示。据省国税局测算,新规实施后,湖南将有36万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
由于各国遗产税主要是对大量有价实物和固定资产折价征税,对于继承人来说,在继承遗产时首先要应付因税款和清偿债务所必须的大量现金需求,而遗产中的固定资产如果急于变现,则损失严重,并且可能因法律的限制不易成交,因为各国普遍实行的总遗产税制规定遗产税及债务的清偿必须在财产分配给继承人之前。因此,为了保护继承人的利益,死亡者生前多制定详细的遗产规划,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利用寿险死亡给付的大量现金办理信托,用于交纳税款、清偿债务或购买遗产中的实物资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6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