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为防止不符合条件的渗透,公共租赁住房的审计收入应当以本人和所有家庭成员的名义检查银行存款,以确保其属于中低收入人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渣土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卫星定位监测、建设工程施工、渣土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欠薪月数不超过六个月的,垫付欠薪按照实际欠薪月数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每月欠薪数额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垫付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每月欠薪数额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垫付标准按照实际欠薪数额计算。不能确认欠薪数额的,按照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因此,劳动部门垫付的工资标准是合法的,至于你的工资差额,就只能以后找老板了,如果找不到老板,也不能找到他的其他财产,可能就没办法了。
公共租赁住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制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定就业的农民工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4人已浏览
838人已浏览
981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