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或名...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或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只要在公示催告期间有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就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申报人及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就票据的权利归属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
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2、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没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失效,同时失票人取得票据权利的制度。失票人申请公示催告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示催告申请书;申请书上应当载明:①票面金额;②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③申请的理由、事实;④通知票据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的时间;⑤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名称、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等;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票据被盗或遗失的,提供向报案机关报案的记录; (4)申请人是票据最后持有人的证据材料。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629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