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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竞业补偿的支付方式、支付数额通常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但在双方未约定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补偿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做法不 一,如《深圳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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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指狭义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雇员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原则上无效。 4.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乎。 5.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6.竞业限制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进行补偿。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限制协议限制范围的定义是:竞业限制仅适用于单位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如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会计人员和高级秘书,对单位全体员工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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