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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与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业主是具有约束力。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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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二、开发商和物业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三、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不过可以提前告知物业公司代为检查和配合排查漏水原因。
不可以。物业管理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是两种不同法律关系,房屋质量问题的抗辩不能对抗物业费缴纳的诉请。根据《合同法》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合同相对性的原则,房屋漏水应通过与开发商协商或诉讼的手段予以维权,但是物业公司若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则肖某就应该按约定支付物业费。业主需明确物业服务的范围。即通过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来明确物业服务范围,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合理理由应当为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违约情形,而物业公司存在违约的前提是其未履行合同所约定的物业服务义务,而物业服务义务的履行范围即为物业服务范围,所以业主应当依据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关于物业服务的约定来确定物业服务范围,业主的抗辩理由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则不能对抗物业公司要求其交纳物业费的合理请求。例如,业主房屋外面的公共部分发生问题,物业公司有义务进行维修的义务,但对于业主房屋内部出现的问题,则不在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范围。
物业管理方对房屋公共部位有维修、管理义务。如果是公共部位,比如外立面开裂,导致你家漏水,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进行处理,物业不处理的,可以向街道物业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拒绝缴纳物业费,实际上是私力救济,无法掌握分寸。不建议如此办理。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此房开发商交付不满5年,维修义务是开发商,应该向开发商主张相关权利,而不是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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