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农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
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你已经有一处老房子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户宅基地,所以,你现在又在你村里购买了一处房子,这就等于你将拥有两处宅基地,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不给你办理过户。但是有一个办法就是:如果你的家庭因为人员过多,需要分户,那么分户后就需要新的宅基地,而以分出来的一户的名义办理过户手续应该是可以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3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26,812人已浏览
7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