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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太低了,明显不合理!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已经地上附着物费等。大约每亩的补偿在五万到十万元左...
耕地赔偿包括土地赔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其中土地赔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通常是前3年年均产值的10-30倍。林木、果树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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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用土地后就是出让给他人建设,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当地经济,至于合不合法得看情况的,征用土地手续和程序是否合法,相关安置补偿是否到位,以及出让手续是否公开招拍挂等等。
我想求助:遇到这一问题我该如何处理征与买是两个概念,既然你知道是征用,就不是按照市场价定义,而是依照土地管理法,以及当地省,地方文件的标准执行,应该叫做有偿征用。至于怎么处理,你唯一能干的事情就是叫政府要征地批文,也就是征地项目是否合法,是否是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等等..一来我压根不想卖,二来即使卖,价格好像太低了,从征收价和拍卖价之差就能看出!所谓征地价和拍卖价完全是两个概念,严格的说,现在的地方政府的钱往往很大一部分来至于这方面,即拍卖土地的低价以及出让金等,在经济发展没有达到一定水平的情况下,让地方政府把土地收益完全做到让利于民是不现实的。直白的说,农民没有权利完全享受土地出让所获取的利益,只能是尽可能的得到合理的补偿。征收价和拍卖价是不可能对等的。问题二:国家建设征用与本地政府私自征用如何界定,对待二者有何区别这个问题问的我比较糊涂,你说的本地政府私自征用,应该指的是没有没有征地批文,政府自己干的吧!一般除了大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以外,都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进行开发,根据用地指标对土地进行征用开发,并且上报,就如第一条所说,如果征地手续齐备,并且补偿安置到位,你的太多纠缠是很难拧的过政府的,尽量的向征地部门讨得尽可能多的补偿安置费用才是王道。手打不易,请尊重劳动成果,还有问题可以向我发消息我说的就是征收。凭两三户想提高补偿费,切合实际吗不合理,这个不是和开发商谈市场价,是按政策执行征地价格,政府变动征地标准本身也是违法的
一般来说是合理的,您有可以要求征收部门出具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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