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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未书面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1、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你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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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公司现在辞退您的话,要付给您4、5、6、7月份的双倍工资,3月份的工资按照原来约定的来付,另外如果不是因为您自身的原因,公司辞退您,那么就属于违法辞退,您可要求经济赔偿金,根据您的情况,经济赔偿金就等于您一个月的工资。所以最终公司要付给您10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给,您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1、不能要求赔偿,你这是原合同的继续,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也认为是原合同的继续所以不存在赔偿问题。2、在劳动合同执行期间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企业。且不能得到经济补偿。补签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劳动不愿意补签就说明劳动者要解除合同了。劳动合同有口头的、书面的,当然,只面有书面合同最能说明问题,对劳动者最有利。劳动仲裁的时间是一年。要提交你所主张的一切事实的证据,赔偿金的执行情况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当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从次月起双倍支付工资,并且可以一直领到第二年,就是共有11个月的双倍工资,超出一年的每一年补偿一个月,也就是补偿11+13=24个工资,可以直接向老板提出,如果他不同意,才向劳动局反映,但是要出具工作的凭证,例如工牌,工资条等等。2、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3、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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