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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关于试用期间使用者和劳动者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只限制较少,但并非无条件。就用人单位而言,一般只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自愿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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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能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随意为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可无条件解除合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正式期一样的,不得随意解除。因此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是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解除试用期的员工的劳动合同。言外之意,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依据第40条第3项(即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依据第41条的规定(即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6种和第40条规定的2种情形共8种情形之一,否则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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