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快件弄丢了,快递的赔偿是:快速公司一般按照快件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因为快速公司对寄递物品的实际价值负有举证责任。如无法举证,则按照合同约定对...
一、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快递中途消失,消费者如何从快递公司获得赔偿? 快递中途消失,并没有送到买家手中,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任,在快递的运输流程中需要先了解快递的丢失点在哪里,不同的丢失点有不同的责任人。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这个需要协商处理,如果要依规处理的话,对于寄件人相对不利。 根据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一)酌定赔偿:这个问题是保价条款被撤销或者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 (二)可预期损失:可预见性规则。 (三)特殊物品的赔偿:特殊物品是指类似于人事档案、毕业证书、相册这样的物品,很难通过客观标准来评估和衡量其价值。律师建议寄件人以侵权为起诉请求主张精神损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2人已浏览
414人已浏览
672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