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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待员工的时间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2022-10-25
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因此,如果单位界定的特殊岗位等同于上述规定的情况,那么,单位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所以,如果你属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殊岗位,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前60天书面通知单位,并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妥善处理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事宜,60天届满,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相关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也应该一并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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