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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加班不可以补休。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国家规定加班工资的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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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合同约定工资为计算基数。至于是否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要看具体的薪资结构。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以区别2000年版,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的,应先安排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要支付双倍加班工资的。但是法定节假日员工加班给串休不允许安排补休,只能支付三倍加班工资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以双方约定或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月工资来确定的。如果请假,也应该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进行折算再扣除请假当天的工资。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的,应先安排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要支付双倍加班工资的。但是法定节假日不允许安排补休,只能支付三倍加班工资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以双方约定或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月工资来确定的。如果请假,也应该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进行折算再扣除请假当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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