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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是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双方中的一员,那么也是在民事诉讼法的主体当中的。在民事诉讼的活动当中,涉及的诉讼主体有几个方面,当然对于诉讼...
1、产生原因不同。股东派生诉讼是指股东公司的性权利因公司本身的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股东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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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人,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所有的诉讼主体都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主体的主体身份必然包括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身份。 两者之间的区别:诉讼主体不仅在诉讼程序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而且还必须有权行使导致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诉讼行为。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概念的外延包含诉讼主体概念的外延。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能够成为诉讼主体的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以及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由此可知,一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对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不起作用,因此他们只能成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诉讼主体,而不能直接称为诉讼主体。
股东代表诉讼不是以公司为主体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股东,公司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并不是诉讼的主体。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的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不是以公司为主体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股东,公司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并不是诉讼的主体。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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