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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房产证上的署名只有甲方一人的名字,但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同等的处分权。如署名人将房子卖掉,但作为买方的第三人若不知情,买卖合同应...
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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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卖人角度,如果房屋产权证仅仅有签字一方的名字,那么合同有效,且有物权请求权;如果是登记产权证的配偶签字,那么合同也有效,但没有物权请求权,只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房屋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还可以请求确认是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如果买受人是夫妻任何一方,没有任何问题,均有效且有物权请求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下列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夫妻是购房方,一人签字也是有效的;如果是出卖方,当房屋为个人财产时,一人签字有效,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仅一人签字且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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