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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不可以给停电。 物业人员不能采取停电、停水、停暖气、停止燃气等方式催收物业费。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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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无权因为业主不交物业费就停水停电,水电等费用物业只是代替供水、供电等单位收取的,因此没有水电的停用权利。而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的,属于业主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不交物业费,物业无权停水。因为业主是与供水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公司有义务供水,是否供水与物业没有关系,只有供水公司可以因为业主不交水费而停水,由此可见物业公司是没有这个权利的。而且法律也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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