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不是单务合同。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
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不是单务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承揽合同不是单务合同,而是属于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只享受义务或者只承担责任,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继续要承担按照要求完成动作的义务,也享受收受定作人工作报酬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合同不是单务合同,而是属于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只享受义务或者只承担责任,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继续要承担按照要求完成动作的义务,也享受收受定作人工作报酬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委托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一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7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