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
向劳动局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恶意诉讼的一般表现主要有:一是恶意选择法院管辖和管辖法院。包括故意增加诉讼请求数额或拆分诉讼请求数额、强列诉讼参加人、制造管辖连接点选择法院管辖;二是恶意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不具有申请人条件,当事人却申请冻结对方资产,迫使对方“调解”或致使对方遭受巨大损失;三是冒用他人名义为提起诉讼做准备;四是恶意制造诉讼,谋求非法经济利益。此外,还包括恶意先予执行、申请延期举证、反诉、编造证据或教唆他人提供伪证等。
《刑法修正案》对恶意拖欠工资行为进行了以下限制:一是主观上必须是恶意。以非法占有劳动者工资为目的称为恶意。二、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而不是支付,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逃避支付和拒绝支付两种行为。只有这两种行为不能构成本罪。有这两种行为后,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责令其支付而拒绝支付的,可以认定。第三,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1.在有欠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恶意欠薪罪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4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