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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违法。员工集体辞职应该是有原因的,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职工只要是在该法律的规定范围内辞职,法律是不限制职工辞职包括集体辞职。 2、法律...
现实生活中,当你如果想辞职,但公司又不同意的,你就可以提前30日向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后,你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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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样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但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你是提交了书,你递交的时候让接收人员写个签收单(或者你直接写好,只要他签字就好了)。如果不发给你工资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按上述理由,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补救措施是有的,除了杨卫律师说的考勤以外,还需要补充一些证据:一是保存好电话录音,作为已经通知她来上班的证据,二是公司出一个书面的东西,写明请在什么时间内来公司上班或者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然后把这个通知用挂号信方式邮寄给她!这样话,到时候她如果不来,就视为自动离职了。公司随后可以出具书面的除名通知书,同样在公司内张贴,还给她邮寄一张!这样公司也就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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