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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 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
按照你的说法,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父母付的首付,那么两套房产均为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如果有证据证明首付的问题,那么小套属于你所有,但是婚后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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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出钱给儿子付了房子的首付款,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视为对儿子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对夫妻的赠与,否则,女方是没权利分的。 2、无论男方是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是同意在合同上添加上女方的名字,房子就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3、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分房子出是可以的。毕竟房贷是婚后夫妻共同还的。但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女方也应当偿还未偿还的贷款。 4、父母赠与你的首付款,本来就是你的。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应当先把这部分分出来,然后再由夫妻对其余的部分进行分割。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如果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其中一方,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 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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