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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
1、关键看拆迁安置协议上有没有你的份额。 2、孩子的份额和大人是两码事情。 3、这种情况一般不能放在离婚诉讼中解决。 4、需要另案诉讼。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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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需要看拆迁协议确定的安置人口都有谁,这个是分配的基础。2、如果对方也是安置人口,需要考虑房屋来源,历史原因,居住情况,年龄因素,是否享受过福利分房等多方面的原因。3、法院有较大的裁量权。但首要的目标是拆迁款的数字尽量能够满足你们全体利益,这样你们家庭内部才有协商分割的余地。
(一)婚前取得的经营性财产婚后的收益并不是所有婚前婚后的转变形式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属于经营性质的财产,比如房租等等,这些财产形式虽然在婚前取得,但是由于这些资产的维护需要一方在婚后投入精力,因此,基于公平原则,这些财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一般认为婚后共同财产。 (二)婚前货币形式的财产在婚后的延续男方在婚前的银行存款,婚后取出,仍然是个人财产。对于银行存款的利息,即使婚后取得,仍应属于婚前财产。 (三)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变比如,婚后将婚前存入银行的存款取出,购买一件物品,该物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参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前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变化的,不能改变其个人财产的属性。
如果安置房是在双方结婚后取得,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后可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如果该房屋是在一方婚前取得,则该安置房属于婚前取得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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