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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男,19**年6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租住在邯郸市**区**小区*-*-10.涉嫌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张某甲,男,196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301031963********,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住哈尔滨市南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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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的寻衅滋事罪轻的上诉状,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如下: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男,19**年6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租住在邯郸市**区**小区*-*-10.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3年2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9日被逮捕,2013年4月7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李**,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上诉人不服丛台区人民法院(2014)丛刑初字第40号刑事判决书,上诉人认为量刑过重,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14)丛刑初字第40号刑事判决书,并依法对上诉人作出较轻的判决。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刘某某,女,汉族,1959年1月31日出生,住XX.身份证号: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晏某某,男,汉族,1989年9月20日出生,住址XX。身份证号: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xx支公司,公司住址:XX,负责人:杨某某,该支公司经理。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晏某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2、判令被告晏某某承担原告女儿曾某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各项合计人民币XX元; 3、判令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xx支公司在交强范围内对上述赔偿数额承担连带责任,不足部分由被告晏xx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4年5月24日xx点xx分,被告晏xx驾驶xx小车由长沙市韶山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红星建材市场对面路段时,由于超速行驶与过路行人曾xx、陈xx(另案起诉)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告晏xx于次日向xx交警队投案自首,经xx交警队事故认定被告晏xx对该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曾xx、陈xx承担次要责任。 被告晏x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原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判。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如果觉得判决有问题,并且有新证据,可以写寻衅滋事刑事上诉状,大致格式如下:上诉人(一审被告人):姓名,男,出生时间生,汉族,居民,居住地点。上诉人因不服某市人民法院于加时间刑事判决书,特依法提起上诉。上诉请求:撤销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对上诉人的供述笔录收集合法性的调查结论是错误的。 二、一审判决上诉人犯妨害作证罪的证据不足,判决错误。 三、一审判决上诉人犯寻衅滋事罪是错误的。申诉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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