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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地役权能否取得

2021-11-07
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在接受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项规定。 这里可以善意取得的其他物权是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宅基地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三百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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