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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承包单位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转包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另一种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 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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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人应当承担责任。违法分包人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也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我国《建筑法》对分包、分包有非常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分包项目或将中标项目的一部分主体、重要工作转包给他人的,或者转包人再次转包的,转让、转包无效,转包项目金额在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调查、设计、监理机构合同约定的调查费、设计费、监理费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罚款,有违法收入的,可以命令没收违法收入的停业整,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撤销营业执照。调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机构超过本机构资质等级承包工程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调查、设计公司或工程监理公司承诺的调查费、设计费或监理报酬的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的施工公司处理工程合同价格的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命令停业整理,降低资质等级的情况严重的,取消资质证明书的违法收入的,可以没收。用欺诈手段取得资格证书承包工程的,取消资格证书,按照上述规定处罚金的违法收入被没收。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谓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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