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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职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职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职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职工进行相应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
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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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合并后,由于薪酬、职位、福利等因素的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留下来。如果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补偿。员工补偿通常有以下方式:1、现金支付形式现金支付形式是要求企业现金支付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对于现金流充裕的企业,这种方式是可以接受的,是一次性解决的,没有给重组后的企业留下任何后遗症,但这种方式将大大占用企业的资本流动,降低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企业容易陷入危机。2、股权支付形式股权支付形式是直接将企业净资产以经济补偿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员工,企业重组后形成员工对重组后企业的股权。虽然这种方式在相关文件中是不允许的,但在经营中很难得到两个明显的障碍。第一,地方政府将不支持企业的绝对障碍。因此,从以上两点来看,以股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并不是一个好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对员工实行补偿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现金支付形式 现金支付形式就是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给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对于现金流充裕的企业来讲,这种方式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一次性解决,没有为改制后的企业留下什么后遗症,但是这种方式将极大的侵占企业的资金流,降低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得企业很容易陷入危机之中。 2、股权支付形式 股权支付形式就是直接将企业的净资产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落实到每个员工上,企业改制后,形成员工对于改制后企业占有的股权。虽然这种方式在相关文件政策上是允许的,但是在操作中却有两个明显障碍,首先是由于《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使得员工持股的人数受到限制,同时由于员工持股会等持股载体的组建已经很难再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那么员工以何种身份、方式持股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员工集体持股方式在大多数地方已经行不通,地方政府更多的希望由原来企业的经营层绝对控股改制后企业,不支持所有员工共同持股。因此,从以上两点看,以股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也不是一种很好的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对员工实行补偿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现金支付形式 现金支付形式就是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给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对于现金流充裕的企业来讲,这种方式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一次性解决,没有为改制后的企业留下什么后遗症,但是这种方式将极大的侵占企业的资金流,降低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得企业很容易陷入危机之中。 2、股权支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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