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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
若是房产证丢失按照以下流程补办: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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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没有关系,开发商有一份,房产部门也有备案,合同内容是不可能更改的,对办理房产证也没有影响。如果你想留底一份,可以找开发商复印或者重新打印。的合同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4、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全部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如果还没有做预售登记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即可。如果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的,还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期满后,凭报纸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原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再去预售登记。如果已经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上述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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