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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的税前工资。2,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
对于经济补偿金前12个月平均工资怎么算,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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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索要经济赔偿金,劳动法上规定是需要按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法律依据: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工龄工资、岗位津贴等,但是不包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照解除劳动关系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目前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解释仍然沿用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按其规定,工资组成包括: 1、计时工资(即按工作时间考核计发的工资); 2、计件工资(即按工作产量和效益考核计发的工资); 3、奖金(即因劳动成绩效果而获得的奖励性工资,也包含单位财务以奖金列支发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等的货币性劳动报酬); 5、加班加点工资6、其他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劳动者因履行法定社会义务期间单位应支付的工资等)。凡属于工资总额组成的劳动报酬都应纳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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