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
你可以先和你们邻居进行协商或是找村委会为你们调解,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你也可以参照以下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时,双方都应该相互尊重、互相谦让,一同协商处理问题。 双方协商一致成功后,最好签订一份协议,这样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可以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可以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跟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失败的,当事人任意一方或者双方都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假如乡镇没有受理,当事人和双方都可直接向县政府或者国土局进行申请,如若条件符合受理,可指定受理或者是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如先行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时间里向上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接到处理决定后也可以在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接到复议申请的上一级处理机关以后,给出复议决定时间一般都是在3个月之内。如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处理宅基地权争议时间里,任何一方都不能对宅基地现状跟破坏其房屋。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 (三)司法解决,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
宅基地纠纷的处理程序主要包括协商、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具体如下:一协商。协商是争议双方对自己权利处理的一种方式,是私法自治原则的体现,所以,协商必须建立在自愿、平等、真实的基础之上。协商处理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主体的合法利益,否则协商内容无效;自愿、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的,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盖章后,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第一,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反悔调解协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人民政府或者土地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权属纠纷案件的调查和调解。乡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受理和处理个人、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案件。第二,书面审查。收到申请后,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第三,调查处理。人民政府或者土地主管部门经审查,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经调查属实的,以自愿、合情、合法的形式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查未达成协议的,政府或宅基地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由于没有达成调解意见,法律关系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为了恢复正常的法律关系,政府或宅基地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因此,《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理争议案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由于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政府或宅基地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第三,行政裁决。人民政府或者土地主管部门受理宅基地权属纠纷案件后,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级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即行政裁决。对于这一行政裁决,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即具有法律效力。第四,行政复议或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土地管理法规,宅基地所有权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以下两种情况的行政诉讼:一是相关人民政府对上述调查处理意见作出的处理决定;二、有关人民政府对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的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2人已浏览
580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