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 1、准备好相关材料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
公证的注意事项:婚后财产公证即是对婚后财产归属的确认,婚后财产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婚后财产公证需要特别注意一些内容,以防出现让自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离婚财产协议备案的具体情况,应当由离婚双方基于约定的具体条款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后期如果发现条款中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或者条款本身就存在违法的,那么是可以要求合法的变更处理,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的话,是非常的有争议性的。但实际上现在很多的人员他们都是和平的分手,所以关于离婚的财产都是可以做出一定的协商的规定的,如果说需要列举出来相关的证明,还是需要有人员的签字盖章或者说是单位的盖章。
注意对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审定的财产应做到双方无争议。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必须注意审查双方约定的财产所有权是否存在纠纷,协议中的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处理的内容是否明确,双方无异议才能办理公证。2、对于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婚前财产公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买财产时支付的证明材料。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当事人实际上占有和使用了房屋,但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没有获得房屋的产权证。;其他当事人购买房屋,在房屋未交付、产权证未取得前准备结婚,申请婚前财产公证。对于这类当事人,公证员应注意了解房屋的来源、房屋的支付情况、房屋的使用和装修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他们应该向对方申请证据。只要对方认可对方婚前财产属实,对财产所有权的约定无异议,此类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公证。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有些当事人在婚前单方面向公证处申请婚前财产公证,他们认为要求对方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伤感情。该公证申请不予受理。同时,公证员应耐心地向当事人说明婚前财产公证的目的和意义,鼓励当事人打破传统的婚姻观;通知其办理公证,双方必须到公证处亲自办理;通知他在结婚前或结婚后申请婚前财产公证。4、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者另一方是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证明,使约定的财产没有产权纠纷。在婚前财产公证中,由于婚姻失败,一些当事人对再婚特别谨慎。为了避免再次离婚引发的财产纠纷,他们申请婚前财产公证。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应注意审查当事人公证的财产是否属于本人,是否存在产权纠纷。要求当事人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审查财产所有权。只有搞清楚财产的所有权,使约定的财产没有争议,没有产权纠纷,公证协议才能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5、对于未婚夫妇申请的婚前财产公证,应注意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注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即双方签字(或签字、公证)后生效。由于此类财产协议的主体是特定的主体,只有双方登记结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否则,反之亦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