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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情况可以不用先迁户口,等你老公买房之后你再把户口给迁过来,你要是现在迁过来,以后还要迁到你老公户口上面,两次比较麻烦。迁户口材料和流程...
要到你老公当地管理户籍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需要出示你们的结婚证、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屋产权证明、户口薄,你的身份证或者户口薄,还有个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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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婚,由于父亲再婚,现将我居住的小产权房子过户到我名下,这样是不是就变成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可以过户,你也是集体组织成员,是。 我父亲要求把房子赠与给我,是否可以 答案同上。 是不是可以做个公证公证能否受法律保护 :同上。 还有一个问题,我的父亲想要换一套房子,但是钱不够,需要贷款,我和我父亲都不能贷款,只能用我老公的名义贷款,但之后由我父亲一人承担首付及还贷,请问如果写我老公的名字,这个是属于我们共同财产吗 :是。 如果写协议房子归我父亲所有,有效吗 :可以约定,但要明确具体。协议包括夫妻双方财产约定。
据你所叙述的情况来看,婚前购买在女方名下的财产本来确实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已经卖掉了,也就牵扯不清了,但就婚后购买的房产而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确实是可以要求一人一半的,你们可以尽快委托律师处理,以有效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免得被人钻了空子,若仍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的,欢迎qq、电话或当面咨询和联系
1、在当事人的配偶是“双”重户口的前提下:(1)应由本人带上其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等证件;(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所说明该户口形成的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的“销”户手续即可。 2、在当事人的配偶只有一个户口,并且已经在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过户口迁出手续的:(1)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在当事人未在新居(当事人的户籍地)取得承包地的,原籍是不能收回承包地的;(2)当事人具体可以参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也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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