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已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上进行合法交易操作仍然有可能发生。当房屋所有者决定出售房产,而居住权尚未到期时,这并不会直接影响居住权持有者的权益。因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自由进行房屋交易活动。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对其所拥有的不动产物权的权威性证明文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所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居住权房产被拆迁且无法继续享有居住权益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规政策,仅凭户籍在该房处的身份并不足以自动赋予其居住权。实际上,居住权作为一项财产性权益,须依据双方签署的居住权协议并经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设立登记程序方能得到确认和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离婚后房产赠与子女时,父母是否具有居住权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是一种法定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权人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创立。如果父母在赠与子女房产之前未确立居住权,那么当房产被赠予之后,若子女尚未成年,父母根据监护职责可以享有该住房内的居住权。在这种情况下,已获得子女抚养权的父母有权与子女共同居住于此套房产之中,而另一方不得据此要求财产分割或以放弃房产产权为由拒绝承担相应的子女抚养费用。如果遇到此类事件,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的设立通常为无偿性质,但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在设立居住权时,应按照相关法规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在完成登记手续后,居住权即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和《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也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法律程序中,享有居住权的房屋也可以被纳入拍卖范围之内。司法拍卖的房产所有权是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后获得的,与居住权是否设立没有直接关系。 在设有居住权的房产中,尽管它可以进行产权变更和自由交易,但居住权并不随着产权所有者身份的变更而有所改变。只有当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持有人在居住权期间去世之后,购买人才能够享有该司法拍卖房产的全部使用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人已浏览
758人已浏览
324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