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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规定确定。1、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的员工每月工作年数为¥50元。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员工每月工作年数为¥100元。3、在本公...
人社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统一涨,是否每年一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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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没有接到过加薪的通知,或者没有签署加薪的单子,而且单位多发工资并不是单位的本意(比如是人事人员或者财务人员的失误造成),那么你们多得的工资属于不当得利,单位完全可以要求你们退还,哪怕打官司单位也会胜诉。如果单位之前明确通知加薪(有书面证据)或者单位的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规定了每年7月份加薪,那么这三个月工资的上涨就视为是单位的正常加薪,单位要求退还就是不合理的。
工资是公司制定的,有的公司制度可能就写了,每年增长或级别增长。也有的公司从来不加工资的。有时公司也会根据国情或这个行业情况来对工资进行调整。劳动法并没有提及工资增长的规定。如相同行业工资普遍都有增长而且你所在公司好几年没能你提工资,我个人觉得公司在于留住人才上可能有做得不足的地方,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公司协商下。
机关、事业位工龄工资标准近期有所调整:一、这次调整工龄津贴标准的范围是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其工龄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调整为1元。工龄津贴按本人实际工龄计发。三、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属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继续工作的,可以按实际工龄计发工龄津贴;其余均按本人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时的工龄计发工龄津贴。四、相应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具体办法是:对参加了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调整后的标准计算原工龄津贴数额,纳入离退休费基数。对未参加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每工作一年1元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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