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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仲裁裁决是有条件限制的,不是所有的仲裁裁决都能撤销,那么,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下面:不是所有的仲裁裁决都可以申请撤销。对于终局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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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除非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仲裁人应当是劳动争议当事人;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3、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诉申诉,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投诉应包括以下内容:(1)员工的姓名、职业、地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姓名和地址;(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申诉人可以直接填写。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条件有二个: 1、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起15日内没有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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