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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条件从外省市转移到本市工作的对象必须是非农业户口,身体无严重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与外地所在地工作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含乡...
上海的规定是: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迁(移)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迁(移)入本市非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处,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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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2、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市常住户口。(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7年(二)持有期限按规定参加市内城市社会保险7年(三)持有期限依法在市内缴纳所得税(四)在市内被聘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专业和职业对应(五)不违反国家和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籍登记。现役军人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相关规定办理。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外国人和没有国籍的人的户籍登记,除法令外还有规定,适用本条例。
根据我的经验,无所谓是否有什么优惠政策,关键是你谈判能力和处理事情饿能力,无所谓户主是否健在,房屋是私有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难道拆迁我的财产你还不支付我的费用?不要与拆迁人谈什么上海市的政策,谈宪法。拆迁房屋,按照房屋评估价格和安置赔偿费用,拆迁是谈房屋权属,与户口没有关系的,户口只是你自己或者拆迁公司湖弄人的说法。总结一句话,千万不要按照动迁公司的思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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