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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不构成伤残工伤职工劳动合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
因以下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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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终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企业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鉴定结果出来。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终止劳动合同,使用者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期满,除使用者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更新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更新的情况下,使用者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2、使用者依法宣布破产,因此劳动合同终止,使用者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3、使用者被取消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取消或者使用者决定提前解散的,使用者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4、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的,使用者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5、用人单位自雇佣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重新签订,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6、国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老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生活补助费,尽管规定在2001年被废除,但在2001年前参加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也可以领取相当于劳动者的生活补助同期限的其他劳动者可以领取相当
解除通常有如下情况: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4.劳动者同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新签的劳动合同是,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劳动者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新公司如果知道劳动者和企业还未解除劳动关系还同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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