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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在合同订立后所生孳息的归属: 1、一般以原物的所有权转移为界限,即原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原主人; 2、交付之后,归新主人。但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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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有两种,在质押期间孳息的所有权要分情况而定: 质物所生的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自然孳息,是指质物因自然原因由自身分离出来的利益,如母牛所生牛犊;法定孳息,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质物自身产生的利益,如出租设备的租金。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取得孳息所有权,而是就孳息取得质权,孳息因此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质物的孳息是由质物本身带来的,因此,债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孳息,则质权人不能收取质物孳息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当事人对质权人能否收取质物孳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质权人就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归个人。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收益,处孳息和自然增值以外,其余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孳息归个人。
不是的。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由于质权人对质物的实际占有权,由质权人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较为方便,并且还可以充分发挥动产质押的在债权担保方面的应有功能。质权人收取孳息时应当尽到与收取自己财产的孳息时应有的同等注意程度。但由质权人收取质物的孳息并不是绝对的。质权人如此权利即可行使,也可抛弃,从而由出质人依照其与质权人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收取孳息。而质权人抛弃次权利的形式则表现为在质押合同中作出质权人不享有收取质物孳息的权利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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