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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在合同订立后所生孳息归谁?

2021-04-25 75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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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孳息的归属以原物的所有权转移为界限。也就是说,原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原主人;交付之后,归新主人。但是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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