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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拍卖唯一住房,被执行,法律规定可以为家属保留最长期限为20年的最低租房保障金。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也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
1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如(衣服、家具、炊具等)不能查封的原因:没有生活必需品会导致生活无法进行这样则会导致社会动荡激化矛盾 2被执行人及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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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房产是当事人的生活必须品,法院应该予以保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1、 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关于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即《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列的强制招标项目。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有三类: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三类的重点在于第2类,即国家投资的项目。另外,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1类及第3类项目中的大多数亦是国家作为投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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