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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 以及公司认为应该激励的其他员工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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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该激励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在中国工作的外籍员工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上述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一)最近12个月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人选;(二)最近12个月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合适人选;(三)最近12个月因重大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止措施;(四)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创业伊始,由于人手短缺、财务紧张,创始人心态放得很低,往往会跟公司员工同甘共苦、平易近人。在梦想的支持下,员工也愿意与创始人一起打拼,愿意相信他,跟着他一起努力。可是公司壮大之后,员工们发现工资只比同行高了一点,而彼时的创始人此时已经是身价亿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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