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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一般不违法,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派遣劳动关系即劳务派遣关系,是存在的,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依法载明的内容来认定。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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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同样也会存在劳动关系的,对于劳动合同是否产生效力也不会影响到合同关系的存在,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力,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的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拒绝修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相关竞争禁止,保密打工也是违法的。一般来说,我国劳动立法体系没有明确承认双重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一名工人在同一时间段只能与一名雇主有劳动关系,同时与另一名雇主有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合同法》第68~72条规定了非全日制劳动者,这一规定在某种意义上允许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劳动者如果同时与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据此互相推诿,试图借助法律上的漏洞来逃脱应承担的责任,这样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就难以得到保全。因此我国绝大部分劳动法专家都认为,在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之前,我国不适宜承认双重劳动关系。
没有签订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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