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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推动公司资源的优化组合,以提升经济效益为经营目标,以社会责任为担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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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自己公司的不同情况可以加以具体调整,不存在统一的新旧问题,其制度大致包含以下内容:第一,资产管理部分。集中在对于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管理上面。第二,账本制度,将公司的收入与支出如实入账。第三,投融资制度,对投融资作出相应限制。第四,公司财务风险防范制度。第五,有关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方面的规定。
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一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积极进行纳税筹划,按时足额交纳税款。 6、配合公司的财务审计。按时上报报表。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 6、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1、财务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3)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4)参与预算审查、招标、评标、经济合同的拟定,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管理和决策。 (5)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决议。 (6)负责全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的工作,合理协调各岗位工作,并考核财会人员工作业绩,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7)承办总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3、会计的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及时申报、上交各项税款,合理避税。 (5)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6)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7)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出纳的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用白条抵压现金。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实行财务章与法人章分离原则。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严格支票管理制度,按公司付款流程签发支票。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财务工作人员在办理以下事项时,应当做到: (1)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2)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应装订成册。会计档案保管需指定专人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他人不得带出、查阅和复印。 (5)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3、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的交接,由总经理进行监交。 第三章劳动工资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和劳动工资政策,负责制订和监督执行劳动定额,改进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加强对工资、津贴、资金的管理;管好、用好施工队工费结算,指导施工队考勤人员做好工时记录;建立、健全各施工队人工台账;提供编制成本计划和责任预算的工资资料及其成本分析资料,提供工资总额等劳动工资统计资料。 第四章财务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合理有效的筹措、分配、使用资金,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资金范围。 本规定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 第三条公司实行小额资金总经理批复、重大资金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1、现金支出:单笔支出5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批复,超过5万元的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批复。 2、费用支出:单笔无正规发票的支出1万元以下(含1万)由总经理批复,超过1万元的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批复。原始单据财务部要留存以备审计部审核。 3、固定资产购置:单件价值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批复,超过3万元的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批复。 4、融资或接受外来投资及其他重大资金事项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第五章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 第二条根据人民银行《现金结算管理办法》,开户银行对每日现金支取有限额要求。借支现金和现金报销超过10000元的,需提前一天和财务部预约。 第三条现金收支管理 1、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2、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 3、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都必须经过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然后由出纳人员检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4、严禁公款私用。 第四条现金帐目应日清月结,定期盘点。不得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第六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付款申请单",按公司付款流程,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鉴,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四条财务人员每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表及收支报表,报送总经理。 第七章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发票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由会计对发票进行具体管理,负责本单位日常涉税事项与税务机关的业务衔接。 第二条 由申请人填写开票通知单,详细填写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申请人姓名,附工程结算单,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第三条 若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经办人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第四条杜绝开无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不全发票。 第五条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第六条 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经办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经办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第七条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第八条为保证发票开具的正确性,客户税务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及时更新,年度末将客户档案装订成册存档。 第八章内部牵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法人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财务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 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主管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 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款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账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账凭证,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 会计负责银行账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主管审阅;对于未达账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主管报告。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由财务负责人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上级领导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财务负责人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账款是否一致、对账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对计算机上机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机房维护人员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由专人保存上机操作记录。 第十六条财务部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产。 第十七条会计应严格执行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 第九章往来账款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应收账款管理 1、收款方针:业务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结算单由客户确认盖章,及时催收款项。 2、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账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3、经营部应对工程款的回笼情况进行跟踪,对应收款项要及时追收,定期作出分析。欠款催收应由有关业务人员或经办人负责跟踪,财务部门予以监督。一旦货款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仍未能收回的,应追究经办人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4、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财务应定期或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条应付账款管理 1、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执行。 (2)上月各项费用一般在次月20日左右支付。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2、付款方式 (1)转账支票,电汇等。 (2)现金。 第三条其他 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第十章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控制不合理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应编制计划。各部门要按要求编制本部门的预算方案,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在预算内开支,超过预算的,应履行特别审批和程序。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制度自2010年7月1日起开始试行,有关补充规定随时添加。 XX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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